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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消息

延长「合併集运」货件免费存仓期至 30 日

2025年3月5日
延长「合併集运」货件免费存仓期至 30 日

为方便会员更灵活合併各国货件,选择「合併集运」的货件到达香港仓库后,免费存仓期将由 21 日增加至  30 日。如用户不领取货件,第 31 天开始我们会向逾期货件徵收逾期费用。货件逾期 45 天后将按弃货处理,不作另行通知。

免费存仓期收取逾期费用按弃货处理
30 日存仓第 31 日起存仓第 45 日起

货件到达本地仓库后,我们会向您发出电邮通知。请会员留意货件的到达日期,尽早合併已抵达的货件,以免货件逾期而被徵收相关费用。有关逾期货件之费用详情,请参阅 运费计算 页面下方「其他收费」的资讯。

我们将持续为您提升服务体验,如有任何查询请通过网站即时通讯与客服人员联繫,多谢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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