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为方便会员更灵活合併各国货件,选择「合併集运」的货件到达香港仓库后,免费存仓期将由 21 日增加至 30 日。如用户不领取货件,第 31 天开始我们会向逾期货件徵收逾期费用。货件逾期 45 天后将按弃货处理,不作另行通知。
免费存仓期 | 收取逾期费用 | 按弃货处理 |
---|---|---|
30 日 | 存仓第 31 日起 | 存仓第 45 日起 |
货件到达本地仓库后,我们会向您发出电邮通知。请会员留意货件的到达日期,尽早合併已抵达的货件,以免货件逾期而被徵收相关费用。有关逾期货件之费用详情,请参阅 运费计算 页面下方「其他收费」的资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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